“十二五”期间中国互联网发展的目标
“十一五”期间,网民数增长3倍,达到4.57亿人,普及率攀升至34.3%,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我国互联网服务已形成千亿元级市场,2010年,全行业收入规模超过2000亿元。同时,互联网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2010年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4.5万亿元,2007年至2010年间网络零售交易额年均增速是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的5.7倍。互联网创造了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2010年互联网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接近80万人,并有上百万人以开网店形式实现了就业。
近日,工信部公布《通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互联网行业“十二五”规划》等产业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中国互联网发展的目标,包括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8万亿元,互联网企业直接吸纳就业超过230万人,网民数超过8亿人,城市家庭带宽接入能力基本达到20Mbps以上等等。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国信息基础设施累计投资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2015年电信业务收入将超过1.5万亿元。
在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和管理取得显着成就的同时,问题和矛盾也不断凸显。一是应用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区域和城乡差异显着。二是人均带宽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大,国内互联瓶颈仍突出。三是互联网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实力偏弱,操作系统、核心芯片等关键技术瓶颈仍未根本突破。四是市场行为亟需规范,市场规则、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仍需完善,用户权益和隐私保护有待加强。五是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突出,维护安全可信公共网络环境的制度和手段需进一步健全。六是法律法规有所滞后,基础管理仍需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管理机制的协同性与高效性亟需提升,行业管理力量亟需增强。
规划还明确了“十二五”期间中国互联网发展的目标,包括:对经济社会贡献持续提高,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8万亿元。互联网在社会发展和服务民生中的基础性作用凸显,2015年互联网企业直接吸纳就业超过230万人,并带动更大规模的就业增长,基于互联网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显着提升。
“十二五”期间,互联网服务业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5%,突破6000亿元。新兴服务成为主要增长力量,生产性互联网服务有显着增长。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互联网骨干企业,以及众多创新活跃、特色鲜明的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