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2014年,参加慈溪市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5月4日起正式启动。其中, 2014年度企业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231元,下限为2447元。
据了解,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此外,对以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其缴费基数可在上、下限之间,由本人自主申报。对于原缴费基数在今年缴费基数核准范围内并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或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并愿意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可免予申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调整。
慈溪市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按期为职工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参保人员上年实际缴费基数的110%调整,低于当年缴费基数下限的按当年缴费基数下限确定。慈溪市人社部门同时提醒,用人单位应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类型和缴费基数申报情况向本单位公布,并接受职工监督。
据了解,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此外,对以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其缴费基数可在上、下限之间,由本人自主申报。对于原缴费基数在今年缴费基数核准范围内并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或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并愿意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可免予申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调整。
慈溪市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按期为职工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参保人员上年实际缴费基数的110%调整,低于当年缴费基数下限的按当年缴费基数下限确定。慈溪市人社部门同时提醒,用人单位应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类型和缴费基数申报情况向本单位公布,并接受职工监督。